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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9-03-03 17:34:09 编辑:陕西建筑考试 浏览: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7年度与2018年度为一个周期,2016年度与2017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相应专业: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证书领取时间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预计在2019年4月开始领取,具体时间以人事网站公布领取时间为主。

证书领取方式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领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注册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证书注册查询

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证书查询网址: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First_index.html

证书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流程分为:受理 → 审查 → 决定 → 告知。

证书注册规定

一级建造师注册相关规定包括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注册、撤销注册、重复注册。

执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继续教育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有关要求,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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